第(2/3)页 他胡汉三又回来了! 一杯水三两下就见了底,何莫西缓回神后,说道:“之所以让你去盗尸,是因为他是七天之内死去的新鲜尸体,而且生辰八字和我的本命一样。只有这样,我们灵肉合一时才能顺利。” 吴启文疑惑道,“你怎么知道这个人会死?” “查过生死簿。生死簿主宰了所有人的命数。所以才说,阎王让你三更走,不会留你到五更。” 这具尸体的主人叫向钊杰,是万柱村一个农民的儿子。 为人朴实,乐于助人。 之所以突然离世,是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小男孩。结果自己一时抽筋没能上岸,又被水草缠住了脚踝。等到其他村民赶到时,人已经没了气。不过孩子活下来了 。 所以,虽然死的是年轻人,按理说年轻人死不是白喜事,一般不会大办丧事,但是他死是为功德事,所以丧事办得不算低调。 吴启文想到,何莫西已经是一个在地府耍过赖,摔过孟婆的汤,和阎王谈过条件的人,就觉得很酷炫。 “兄弟,我现在觉得自己脸面可大了。” 何莫西自是知道他指的脸面大为何事,没好气的皮笑肉不笑。 “我一点也不想脸面这么大。我已经是一个活不到下辈子的人了。” 吴启文把手伸长揽住他,“管它下世不下世,两眼一闭啥都忘了,都一样。万一投胎做了我儿子,来世还得喊我爸爸呢。” 何莫西斜睨他,看把他能的,要不是身子还不够利索,肯定得跳起来呸一声再暴打一顿。 不揽不知道,一揽吓一跳,他哥们儿的身子咋还是那么冰凉!还没回血吗!游戏里打完boss都会回血的啊! “你身子怎么还是那么冰啊。”吴启文怕怕地问。 “好歹我是通过非正经途径活过来的,你以为还能像刚从娘胎里出来一样热乎么。”甚是有道理。吴启文又不明白了。 何莫西的尸体不是还在吗?只是泡在福尔马林里。 被吴启文这一问,何莫西真的想打人了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