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众人嘴角抽了抽,很不想接这个任务。 他们只有三天狩猎时间,来此的目的是猎一些大型野兽,这样每家每户都能多分一些肉,冬天才能好过一些。 一个麻雀才能有多少肉? 而且谁家能舍得用油去炸麻雀? 在孙大刚等人看来,打麻雀简直是在浪费时间。 沈明征想了想,支持丁一一的想法:“黄昏时我们要回到这附近,所以不能走太远,这附近都被我们做了陷阱,也没有其他可以捕捉的动物,所以不如听一一的,利用这个时间来打些麻雀。” 而且野鸡和野兔说不定能引来其他动物,这样也不失为另一层陷阱。 沈明征都发话了,大家自然不会拒绝。 于是几人避开做陷阱的地方,走的稍微有些距离,但又不算太远的位置,开始打麻雀。 丁一一在地上洒了一大把粮食,然后躲在树后面。 以麻雀的习性来说,即便是冬天也要出来觅食,而且麻雀是群居动物。 她上次上山就发现了,山里有很多麻雀,若是多打些麻雀,也未尝不好,毕竟蚊子腿也是肉啊。 何况麻雀是真的好吃,前世她小时候吃过,只不过后来,麻雀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,就不能再吃了。 现在才60年代,是可以随意捕杀麻雀的。 弹弓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,一点都不陌生,甚至家家户户的男人弹弓都很准,不比枪法差,毕竟从小玩到大。 这里面只有一个人玩不明白弹弓,那就是丁一一。 她会做,但不会用! 两个小时过去了,每个人脚下都有几十只麻雀。 除了丁一一,她打出去的石子,除了起到惊吓鸟儿的作用外,连鸟毛都碰不到。 后来,她干脆站在沈明征身边,只要沈明征打到麻雀,她就过去捡。 就在几人打麻雀打的有些累时,突然听到一声声尖锐的叫声。 几人将麻雀捡起放到背篓里,立刻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赶去。 当看到眼前的场面时,大家都惊恐的睁大了眼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