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沈明征顺着丁一一手指的方向看过去,一条很长的蚯蚓在旁边,丁一一正蹲在地上,拿着一个小棍子扒拉它。 韩胜利不由自主的被他们的对话吸引,也看过去。 然后就看到丁一一扒拉蚯蚓玩儿,他嘴角忍不住抽了抽。 小军和皮蛋这个年纪,好像都不爱玩虫子了,都开始喜欢玩弹弓和木头枪了,怎么她这么大了,居然还喜欢玩虫子? 她平时那么厉害、强大的一个人,居然喜欢玩虫子?还玩的那么开心? 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割裂了。 简直是没眼看! 丁一一根本不管韩胜利的看法,玩的很起劲儿。 她前世虽然见过蚯蚓,但却没见过这么长一条的。 而原主从小娇生惯养长大,虽然见过蚯蚓,但也没玩过,甚至是有些嫌弃,每次看见都恨不得躲远一点。 沈明征见丁一一玩的这么开心,觉得很可爱。 其实他很喜欢这种宁静的小幸福。 两个人,一起种地、一起说笑。 或者是他看着她笑,看着她闹,就觉得很高兴了。 当然,要是没有电灯泡就更好了。 而身为电灯泡的韩胜利,并不自知。 他在之前在部队的宿舍住,一堆人,虽然不孤独,但大家都是男人,整天不是互相打闹、吹牛,就是聊一些武器、时事等,从没有这么接地气的生活。 而住在家属院里,每天感受着周围邻居们家里传来的烟火气,让他觉得很亲切、很温暖。 在地种好后,丁一一刚要休息两天,高卫民就回来了。 他回来时是大晚,他已经等不及了,直接来到了沈明征家。 为了不被人发现他和沈明征走的太勤,怕不利于丁一一身份的隐藏,所以他干脆戴了个帽子。 帽檐很大,能将额头和眼睛都遮住,最起码迎面走过来,只要他稍稍低头,对方不可能一眼认出他是谁。 沈明征家没开灯,他怕沈明征和丁一一已经睡了。 所以打算趴在窗户上听听声音,要是里面有说话声,他就敲门,若是没有说话声,他就明天再来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