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别说歌王了,你先写20首歌试试? 经过在乐器行这几个月的恶补常识,姜佑曦已经知道写一首好歌有多难了。 真以为谁都能写出《无地自容》这种经典啊。 不过刚刚那首歌确实挺好听的。 “喂,小子,你站这多久了?” 姜佑曦正在出神,冷不丁那个满头红发、有一股酷劲的胖子鼓手看着他,喝了一句。 姜佑曦吓了一跳,从小挨打养成了让他遇到事情时,第一反应就是认错的习惯。 “抱歉,各位大哥,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,是你们唱得太好听了。” “挺会说话的嘛这小子。”胖子鼓手说。 主唱也看了看他:“小子,你是来要签名的?别学那些追星族,咱们玩摇滚的没那么逊。交个朋友可以,签名就算了。” “我不是来要签名的,”姜佑曦见他们还算好说话,便大着胆子解释,“是有把吉他放在我们店里维护,现在维护好了,要我给送过来。” 鼓手便转头看着那个帅气的吉他手,“喂,小可,是你的吉他吧?嘉勇哥送给你那把明特卡洛的手作吉他?” 帅气的吉他手点点头,露出一个稍显腼腆,但更带着一股得意劲的笑容。“没错,上面还有好几个大师签名的那把。” “我去,那把吉他老值钱了,你敢拿去街边的野鸡店维护啊?” 姜佑曦不得不挺身而出,维护自己打工的地方:“我们‘明鑫乐器行’不是野鸡店!前辈们手艺都很好的!” “行,拿来吧。”帅气的吉他手说。 姜佑曦便走过去,将吉他盒递给那位吉他手。 隔近了看,他才发现那不是一个“帅气的吉他手”。 而是一个“真特马帅的吉他手”,或者“帅得老子的眼睛要瞎掉了”的吉他手。 而且气息非常锋利,就像一柄刚刚出炉的宝刀,寒光四射。 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一个形容词:桀骜不驯。 话说你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,为什么还要玩音乐啊? 还玩得这么酷。 这世界真的让人绝望了你知不知道? 虽然姜佑曦自己也是一枚小帅哥,还不至于自惭形秽。 可是看着这样一个帅气的年轻人,却如此有才华,他还是感到很挫败。 可能这个世界真的是很残酷的。 想出人头地,回到便宜老爸面前吼一声:“我才不是废物!”,真的是很难办到的事吧。 “对了,小子。” 在姜佑曦转身准备走的时候,那个帅气的吉他手叫住他。 “怎么?” “你喜欢音乐?” 姜佑曦犹豫了片刻,点头说:“还行,主要是喜欢摇滚。” 那几个人互相交换了眼神,然后一身肌肉疙瘩的贝斯手从裤兜里摸出一张小纸片。 “那这样,过两天你来看我们乐队的谢幕演出吧。” “谢幕演出?”姜佑曦愕然。 “是啊,我们鬼脸乐队要解散了,过两天是最后一次演出了。”帅气的吉他手说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