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 死之前真想把这些畜生拉下去垫背-《为变法,我视死如归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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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在宣州的南陵县,勾结知县强迁民户,纵家奴焚毁民屋以驱人,得良田八十倾。妈的这他妈是大宋还是满清?烧屋夺田,这不是满清畜生们才干得出来的事么?”

    众胥吏也不知道“满清畜生”是个啥,但听得王小仙发了这么大的火气,一时之间,竟也是寒蝉若禁。

    “呼~”

    王小仙深深地吐了一口气,却也是咬牙切齿道:“宣州南陵县的事,咱们管不着,但咱们江宁府的事,老子管定了,溧阳县令朱紘,该杀,该死,他该死一百次!有没有更详实的证据了?老子这条命本来就没打算活,死之前,我必杀此人来给我垫背!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毕竟这是溧阳县的事,咱们都是所知有限,再者您手中虽然有元府君的令牌,但是元府君本人已经撤职了,现在是“守印待代”,法理上仅有“权发遣江宁府事”之职权。

    “虽然还有翰林学士的官职,但是翰林毕竟是清贵,说得直白一点,咱们下边的这些人给他颜面,还能认他这个知府,若是不给,他又算什么知府呢?”

    “您要在咱们江宁县做事,有着元府君的令牌,咱们弟兄们陪着您做什么都行,把全县翻个天,也没什么,便是那上元县,与咱们江宁毕竟也是同城,又是治所,看在元府君的面上想做什么也就都做了,

    可是这溧阳县,咱们弟兄们也是不熟,您要办人家县里的知县,人家是万万不可能配合的了,便是收集证据,只怕也是难于登天。”

    王小仙闻言也是皱眉,心知他这话说的有道理。

    元绛现在是“守印待代”的状态,这个状态的知府到底还具有多大权力,其实是个很迷的问题,他仍是名义上的府衙最高负责人,保管官印,仍然要处理日常必须处理的行政文书、维持基本治安、处理简单诉讼、安排迎接新官等,但却是已经无权批准新的重大政令、人事任免、大额财政支出、重要案件的终判了。

    当然了,什么是日常政务,什么是重大政务,这个尺度其实就很活了,亦或者说就像是老陈说的,这取决于他们这些做下属的,还愿意给他元绛多少面子。

    大家还愿意给元绛面子,是因为元绛虽然被免去了知府之职,却得了翰林,很明显这是暂时背锅而已,对官场稍微熟悉一点就会知道这是早晚要起复重用的,拜相也不是不可能,新知府又没到,平日里自然还将他当做知府。

    可王小仙现在摆明都已经是奔着要命去的了,那人家还能听你的了么?

    “嗯……我得想想,最起码,也要将这些证据都给收集的好才行啊。”

    当然,其实不管这溧阳的事,也是已经不怎么耽误王小仙求一个为国而死了,只是反正都是死,若是不能将事情闹得大一点,至少将富绍庭的罪行全部公之于众,让那溧阳县的朱县令落得个应有的惩罚,总是觉得这死的不是很痛快也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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