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做托-《蝶二号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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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令周森兴奋的是,在报纸中缝的一堆广告中,周森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。
    “寻人,男,76岁,脸上有伤疤,穿黑色西服,西服第三个扣子脱落。脚穿布鞋。有知其下落者,请通知四川路二十五号,陈先生,重谢!”
    周森马上将这封广告看了五遍,默记住了。
    然后,周森离开了办公室,出了保密站的大门。
    “周森!”周森正准备上车,听到有人喊。
    原来是洪媚,她正开车出大门。
    “将你车子停在站里,坐我的车子,我们去吃饭。”洪媚指了指副驾驶座。
    周森犹豫了一下,但是马上到车,将自己的车子停在院子里,随后跑向了洪媚的车子。
    在周森坐上了洪媚的车时,院子内传来了龙应的声音:“不就是周定勋的一条狗。”
    从保密站出来,周森让洪媚将车子停在他家楼下。
    “回你那个狗窝干什么?”洪媚问。
    周森马上说:“我身上没带钱,难道要你付帐?”
    洪媚翻了翻眼:“快去快下来,我饿了。”
    周森向着楼上走去,在洪媚看不到的地方,他加快了脚步。
    打开门,他习惯性地检查了垫子,又四周检查了一下。
    确认没人进来过后,周森才从书柜中拿出一本书。
    这是本鲁迅全集,周森马上按照报纸上的广告对应的笔划数,在这本书中,找到了对其对应的字。
    “1946年2月15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,沉春市‘春来茶馆’一楼。暗号照旧。”
    周森马上将写下来的字条点火将其烧掉。
    又在心中将这句话默念了一遍,最后重新布置报警系统,走出了房间。
    下到了楼下,洪媚望了一眼周森:“怎么这么久?”
    周森解释说:“找钱找了半天,原来掉到了床底下。”
    洪媚催促道:“快点,你不饿吗?磨磨蹭蹭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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