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奔跑的人-《绝世狂枭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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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话一出口,李清风眉头直接皱了起来。
    他很是纳闷,这夏明志是真看不出来,还是为了还夜枭送来两箱酒的情?
    武飞文对待阿美这么紧跟着,就算是陌生人都能看出武飞文的想法。
    夏明志都已经在家里这么长时间了,难道不明白武飞文对阿美的想法?
    还要把阿美介绍给夜枭,如果他们两个能成的话,当初在夜修罗就成了。
    还用等到现在吗?
    “爸,您还是省省吧。”
    “要是您这话说出来,咱们家肯定大乱。”
    “难道您就没有发现,飞文对阿美很有好感?一直都跟着阿美吗?”
    李清风否定了夏明志的想法。
    “是吗?你不说我还真是没发现。”
    “你这一说,我一想,好像是这么回事。”
    “还好你提醒我,否则我可就惹了大麻烦了。”
    “不过我这边还真是有个朋友家的女儿不错,家庭条件很好,女孩长相也好,可以介绍给夜枭。”
    夏明志说道。
    “是吗?谁家的千金啊?”
    “说个姓名让我出去打听打听。”
    李清风一脸好奇。
    竟然能够让夏明志认为长得不错,可能是真的长得不错吧。
    而且现在夏明志在京城也已经不是从前刚来那样,现在他认识的可都是京城的有钱人家。
    他说有钱,可能是真的有钱吧。
    “尉迟家。”
    “之前一次偶然机会认识的一个家族,他们家千金尉迟颖就很不错,我认为很适合夜枭。”
    “你去打探打探,如果真的适合,不如就撮合他们。”
    “你身为大哥,总不想看着自己小弟一辈子单身吧?”
    夏明志朝着李清风说道。
    听了这话,李清风感觉夏明志说的非常在理。
    他都已经结婚了,而且豆豆都这么大了。
    夜枭可比他要大上几岁,可是夜枭还没有结婚,连个女朋友都没有,这样说出去实在是有些难堪。
    还真是应该给夜枭找个女朋友,让他们以后能够生活在一起,有个孩子。
    “好,一会儿吃完饭,我去送豆豆,然后我就去这个尉迟家看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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